活动介绍

中青在线 http://www.cyol.net 2012-01-05 15:41

  5.校内公示阶段

  校内公示时间:2012年3月10日—15日

  校团委确定推荐名单后,应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的校团委官方账号进行名单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。

  6.校级推荐阶段

  校级推荐时间:2012年3月16日—25日

  校团委官方微博公示完成后,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,在2012年3月25日前,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“自强之星”的报名表(注明事迹类别)及校内宣传材料上报到省级团委学校部。报名表在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后会在本人的报名主页自动生成,可下载打印。

  7.省级推荐阶段——产生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及提名奖

  正式提名时间:2012年3月26日—4月5日

  2012年4月5日前,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,进行综合评议,根据团中央规定的名额,正式向组委会提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及提名奖。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:汇总表、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(包括样报、样刊、网络截屏等)。

  所有材料(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)均以特快专递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到组委会秘书处(地址: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邮编:100702,E-mail:selfstar@qq.com)。

  省级团委学校部应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的官方账号,公布向组委会推荐的名单、发布相关信息,并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,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,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。

  此阶段至评选揭晓前,所有被提名者均可继续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新媒体平台,争取更多的公众支持。评委会将参考最终的微博热度及听众人数等相关情况,经综合评定后,投票确定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名单。

  8.公布寻访结果——产生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

  公布时间:2012年4月10日—5月5日

  2012年4月,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,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中确定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,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。

  随后,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star.xiaomei.cc以及《中国青年报》公布本年度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。

  9.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

  团中央、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。

 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:

  (1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
  (2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  (3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8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  (4)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,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奖牌。

 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。

  (二)新媒体应用

  为了顺应新媒体的发展,及时准确地发布活动信息,充分有效地实现与公众尤其是大学生的互动交流,引导公众准确认识和理解活动的意义和价值,在本年度的活动过程中,将全面引入微博新媒体平台。

  1、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

  组委会秘书处在微博校园(t.cyol.com)平台开设官方微博—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,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,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。

  (注:微博校园与腾讯微博内容互通共享;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或QQ账号登录微博校园。)

  2、报名者实名微博

  所有报名者应在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平台开设个人实名微博,公布个人报名主页网址及相关情况,介绍自强事迹,争取公众的转发支持。

  报名者通过实名微博发布的重要信息,应同步@本校校团委官方微博,便于校团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。

  3、校团委官方微博

  活动启动后,各高校团委应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的官方微博收听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“自强之星”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,并及时发布本校相关活动信息,关注本校报名者并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。

  校团委官方微博发布推荐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时,应@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(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)以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。

  4、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

  活动启动后,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应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的官方微博收听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,并及时发布本地区相关活动信息,关注各高校团委官方微博,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。

  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发布推荐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时,应同时@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(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)。

  五、联系方式

  未尽事宜请联系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组委会秘书处。

  地址: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

  邮编:100702

  联系人:亓洪良

  联系电话:010—64098424

  电子邮箱:selfstar@qq.com

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 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
承办单位: 中国青年报社
 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
协办单位: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
官方网站: 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
协办网站: 微博校园腾讯微博
奖项设置详细>>
  (1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  (2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  (3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8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  (4)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,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奖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