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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
学校审核推荐、省级团委推荐工作说明
中青在线 http://www.cyol.net 2012-03-21 18:29
一、推荐时间
学校推荐时间截止日期为3月25日,省级团委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5日下午16时(以邮戳及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。
二、学校审核、推荐
1、审核:学校根据官方网站上“通过实名推荐”的本校同学名单,审核该同学下载并填写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,进行书面审核。
有条件的院校,也可以注册并登录“校媒采通”,“关注”该同学,就可以直接查看该同学的网上填报的信息,无需授权。也可以登录微博,该同学网络实名推荐情况。
2、推荐:通过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,考察自强事迹情况,从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的同学中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定本校的“自强之星”名单以及向省级团委推荐的名单。
校级“自强之星”产生的具体流程和办法,可由各高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,并向省级团委学校部进行说明和备案,同时通过校团委在腾讯微博的官方微博及时公布相关流程。对通过一定形式校内公开选拔推荐上来的同学,在省级推荐及最终的标兵确认时优先考虑。
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,对本校开展的“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及涌现出来的自强典型,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。
三、省级推荐材料内容
各省级团委向组委会提交的推荐材料应包含两部分:
(一)电子版——电子邮件发送
1.各位同学的推荐表;
2.本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推荐汇总表(在下载区下载,并按照填表说明填写);
3.其他材料(推荐单位认为必要的相关材料)。
(二)打印版——快递发送
1.打印版推荐表(加盖学校团委及省级团委公章);
2.推荐汇总表;
3.事迹宣传材料(所在高校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对被推荐同学事迹的介绍和报道情况);
4.其他材料(推荐单位认为必要的相关材料)。
5.填写注意事项
“事迹类别”一栏,请简要概况并填写所推荐同学的自强事迹类型。例如:爱国奉献、科技创新、道德模范、创业带头人、社团领袖、公益明星、身残志坚、志愿公益等。专家委员会将根据不同的自强事迹类型确定标兵人选。
四、推荐材料发送方式
电子版表格及材料请发送至邮箱:qihongliang2000@163.com
打印版材料请快递至组委会秘书处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。
五、关于报名、审核及推荐表问题的咨询
对在报名过程中,有转发数超过30条但是没有审核通过的同学,或者通过实名推荐后,无法下载推荐表的同学,请尽快在学校推荐结束前联系组委会解决。
联系电话:010-64098042 陈明
010-64098338 朱智超
组委会秘书处
2012年3月22日
- 奖项设置详细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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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(2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(3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8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(4)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,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奖牌。